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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sgzc    发布时间:2023-11-09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潍坊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潍医学字〔2020〕7号)文件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2023-2024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三档:4400元/学年,二档:3300元/学年,一档:2200元/学年。

三、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按照各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详见《潍坊医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各班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议,学院签署意见后,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提交的名单和档次进行审核,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评选,足额使用助学金,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

2.一档、二档、三档资助标准原则上对应困难生认定中一般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特殊困难学生。

3.评选时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重点资助学生主动放弃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的,需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附件4)一份

4.2023年转专业学生在现转入学院进行评选。

六、材料报送要求

1.《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2.《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重点资助学生名单》(附件3)

3.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需包括学院评审依据、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以及特色做法等方面,全面、详细的总结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情况。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负责人签字。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学楼F2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dk@wfmc.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助学金评选工作,全面、详细学习、传达相关制度,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二)公平公正,严格评审程序

要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确保国家助学金评选公开、公正的进行,评选过程中坚决杜绝挪用、截留、二次分配等违规现象的出现。

(三)畅通渠道,加强工作监督

各二级学院设立并公开监督电话、邮箱,接受同学实名举报。学校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和监督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不受理匿名举报。

     附件:

        1.《潍坊医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3.《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重点资助学生名单》

        4.《关于放弃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声明》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