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以及《潍坊医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潍医学字〔2020〕6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评选范围与条件详见《潍坊医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推荐名额分配
本学年,高校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审。各学院按1:1.5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参评学生(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学校在校级参评学生的范围内择优推荐20名学生参加省级评选。省教育厅将在各校推荐的省级参评学生范围内,按照1:1.1的比例差额评审,最终确定本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详见《潍坊医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评的顺序产生本学院的校级参评学生名单,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汇总。
2.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二次评审,在听取申请者的个人事迹陈述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我校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经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时间要求
环节 | 国家奖学金 |
学院评审 | 9月15日-9月19日 |
学院公示 | 9月19日-9月22日 |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 9月22日上午9点前 |
申报材料报送 | 9月22日上午9点前 |
六、申报材料
国家奖学金材料申报要求详见《国家奖学金材料提交说明》(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同时申报。
(二)请详细阅读附件2材料提交说明及附件3填表说明。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要精心组织,本着认真、严谨、细致原则,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动员会,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今年国家奖学金采用校级和省级差额评选方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推选出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参加省级差额评选。
(二)公平公正,严格评审程序
在评审中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务必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依据充分。
(三)畅通渠道,加强工作监督
各学院设立并公开监督电话、邮箱,接受同学实名举报。学校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和监督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不受理匿名举报。
附件:
附件1:潍坊医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材料提交说明
附件3:《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
附件5: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V1.4
附件7:潍坊医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