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潍坊医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有用工需求的部门、院(系)填写《潍坊医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纸质版),9月18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院(系)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统一核对岗位数量,于9月20日前将核定结果反馈用工部门。
3.各用工单位根据审批的岗位数自行组织招聘,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
4.9月19日—9月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潍坊医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到用工单位应聘。
5.招聘结束后,各用工单位与学生签订《潍坊医学院勤工助学协议书》。
6.9月26日前,各用工单位将《潍坊医学院勤工助学用工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潍坊医学院勤工助学协议书》(一份,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二、相关要求
1.以部门、院(系)为单位上报材料。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施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主要设在教学、科研、图书等业务岗位,原则上有学生的院(系)、行政部门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2.用工单位要指定一位主管人员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报领工资工作。对录用学生进行相关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3.勤工助学工作,应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节假日进行;原则上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不足40小时的按实际工作小时数支付工资。
4.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用工实行一人一岗制,不允许一人处于多个岗位用工状态。
5.学校所辖的经营性单位如需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酬金由该单位自行支付。
6.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生工作处网站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462132
办公地点:教学楼F206房间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