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xsgzc 发布时间:2019-04-23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工作通知
各院(系):
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费已经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为组织好本学期助学金的发放,确保助学金能够及时、准确划至学生卡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根据省资助中心款项划拨情况,国家助学金本学期一次性发放5个月金额,标准为一档1000元/学期,二档1500元/学期,三档2000元/学期。
2、卡号统计上报工作:所有学生均采用银行卡发放,统一使用建设银行卡(必须为长江以北城市开户的卡或折)。卡号账户务必准确、卡号与户名相符(必须为学生本人银行卡,不允许使用同学或家长的银行卡)、能正常使用。在划款通知下发前,银行卡如有丢失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上次报送错误及卡丢失的同学给予特别关注并重点核对修正,保证准确。
3、所有统计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姓名、银行账号中间不允许有空格,不在校(含休学、入伍、退学等)的学生请在发放金额一栏注明。
4、报送形式:4月25日前将纸质版《助学金发放信息统计表》经院(系)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以院(系)+助学金发放信息统计表发命名送到zxdk@wfmc.edu.cn邮箱。
5、发放管理:各院(系)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教育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款项,促进学习,保障生活。严查使用国家助学金购买奢侈品、请客现象;严查瓜分国家助学金现象;严查非自愿克扣、挪用助学金充当班费现象。对出现上述情况者,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追回所得助学金。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