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任职满一年的班委、学生会、学生分会、研究生会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社会、学校的安定团结,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单位总人数的前30%之内。
(二)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协助、配合学校作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其他各项工作。严于律己,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民主作风好,在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工作成绩显著。
(三)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良好以上。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次学年初进行。
(二)优秀学生干部以院(系)为单位组织评选、公示和推荐,各院(系)(专业)将评选结果汇总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三)班委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每班一名,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按照所在单位参评学生人数1:120的比例评选,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学生会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最后统一上报学生处审核”。所评优秀学生干部,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学校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