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决定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联合举办2016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论坛拟于10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论坛主题
五大发展理念与新形势下辅导员工作创新。
三、参会方式
论坛采取以文入会的方式,确定参会论文和与会人员。
四、参会人员
(一)高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
(二)以文入会入选者须为高校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人员。
五、论坛征文
(一)论文要求
1.论文须围绕论坛主题撰写,观点正确,论据充分。
2.论文须未公开发表,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文章要有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严禁抄袭。
3.论文要有新意,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内容丰富,结构严谨,文风朴实;字数在5000字左右。
(二)论文报送
1.在校生1万人以下的高校报送论文不超过2篇,1万人-2万人的高校不超过3篇,2万人-3万人的高校不超过4篇,3万人以上的高校不超过5篇。其中,学生工作部门人员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不超过各单位报送论文数的1/3。
2.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三)论文评选
1.参选论文拟设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并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论文和参加论坛人员。
2.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并择优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指导性期刊《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3.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六、其他事宜
(一)请各院(系)以学工办为单位,于9月1日(星期四)前统一将参评论文的电子版发送至思政科信箱sxjyk@wfmc.edu.cn。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霓
联系方式:8462131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