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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发布者:xsgzc    发布时间:2016-05-16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上报的工作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山东籍学生信息申请上报工作,根据《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和省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现将本次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的额度,我校本次贷款控制额度为1078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每年申请、每年审批,往年已申请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继续办理贷款,需要再次申请。本次贷款用于冲抵2016-2017学年学费。根据各院(系)学生比例确定助学贷款控制额度(详见附件1)。

二、贷款申请条件及额度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6)在其它银行没有办理过助学贷款。

2.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用于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研究生最高不能超过12000元,本科生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

3.贷款申请年限:一年。

三、工作要求

1.客观公正,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各院(系)在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基础上,做好政策宣传和调查摸底工作,了解贷款需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2.耐心细致,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对本次未审批通过的困难学生和外省学生,要及时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保证困难学生能安心学习。 如院(系)所分配额度不能满足学生需要的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3.时间安排

1516-525日,各院(系)完成学生的推荐审批工作。

2525日将《潍坊医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学校版)》(附件2)(外省学生汇总表单独报送一份)各一份,电子版只需报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发送至zxdk@wfmc.edu.cn邮箱。相关表格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送至各学工办邮箱。

352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审核工作。

4526-62日,各院(系)组织系统录入工作。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有登录账号与密码,其他院(系)研究生与本院(系)本科生使用同一个登录账号与密码。

备注:外省学生不占用额度、不录入系统,但须参加申请审批相关手续。如需学校出具《外省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的学生填写完成后由院(系)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附件1:2016-2017年助学贷款控制额度分配表.xls

附件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学校版).xls

附件3:系统录入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4: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5:外省申请贷款学生证明.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