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5年“扬帆工程”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的通知》(鲁慈[2015]11号)要求,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校落实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大学生(不包括2015级新生、研究生以及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服义务兵学生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大学生)。
已获得2015年“爱心一日捐”资金资助的学生不可享受2015年“扬帆工程”项目资助。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本学年资助我校22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各院(系)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开展评选,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并在院(系)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院(系)要对评选材料严格审查,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填写《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汇总表》(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纸质版、电子版)于2015年9月21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于婧
联系电话:8462132
办公地点:行政楼358房间
电子邮箱:zxdk@wfmc.edu.cn
附件1:潍坊医学院2015年“扬帆工程”名额分配表
附件2: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
附件3: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7日
附件1:
潍坊医学院2015年“扬帆工程”名额分配表
院(系) | 分配名额 | 院(系) | 分配名额 |
临床医学院 | 7 | 麻醉学系 | 2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4 | 医学影像学系 | 1 |
护理学院 | 2 | 外语系 | 1 |
口腔医学院 | 1 | 心理学系 | 1 |
药学院 | 1 | 医学检验学系 | 1 |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合计 | 22 |